要文快报!“消失的黄金”事件追踪: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3 12:18:15 109 0条评论

“消失的黄金”事件追踪: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

北京 - 2024年6月14日 - 近日,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珠宝)旗下多家加盟店因经营不善关店,导致部分消费者无法取回此前托管的黄金,引发了“消失的黄金”事件。该事件再次暴露了黄金托管业务中存在的乱象,也引发了投资者对自身权益的担忧。

事件回顾

2021年12月,隋某某在山东省沂源县注册成立某珠宝有限公司,以“高回报、无风险”为诱饵,骗取客户与某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管黄金买卖合同。合同到期后,隋某某等人却失联了,公司提供的保险单也被证实是虚假的。

2024年4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黄金富力广场店关店,多位消费者在此常年办理黄金托管业务,因关店造成不同程度财产损失。中金珠宝公开回应,表示将先行对有关消费者进行垫付,并将加强对加盟业务的准入控制和监督管理。

事件警示

“消失的黄金”事件警示我们,黄金托管业务并非无风险,投资者在选择黄金托管服务时应谨慎行事,注意以下几点:

  • 选择正规的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黄金托管。
  • 仔细阅读托管协议,了解托管内容、风险责任等条款。
  • 不贪图高利息,警惕“天上掉馅饼”的投资陷阱。
  • 保留相关凭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加强监管 完善制度

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黄金托管业务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

  • 明确黄金托管业务的资质要求,规范市场准入。
  • 加强对黄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督促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 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

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

对于已经发生“黄金托管”纠纷的投资者,建议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 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托管协议、黄金票据、支付凭证等。
  • 积极与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协商解决。
  • 必要时,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新标题: “消失的黄金”事件追踪: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

正文:

近日,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珠宝)旗下多家加盟店因经营不善关店,导致部分消费者无法取回此前托管的黄金,引发了“消失的黄金”事件。该事件再次暴露了黄金托管业务中存在的乱象,也引发了投资者对自身权益的担忧。

事件回顾

2021年12月,隋某某在山东省沂源县注册成立某珠宝有限公司,以“高回报、无风险”为诱饵,骗取客户与某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管黄金买卖合同。合同到期后,隋某某等人却失联了,公司提供的保险单也被证实是虚假的。

2024年4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黄金富力广场店关店,多位消费者在此常年办理黄金托管业务,因关店造成不同程度财产损失。中金珠宝公开回应,表示将先行对有关消费者进行垫付,并将加强对加盟业务的准入控制和监督管理。

事件警示

“消失的黄金”事件警示我们,黄金托管业务并非无风险,投资者在选择黄金托管服务时应谨慎行事,注意以下几点:

  • 选择正规的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黄金托管。
  • 仔细阅读托管协议,了解托管内容、风险责任等条款。
  • 不贪图高利息,警惕“天上掉馅饼”的投资陷阱。
  • 保留相关凭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加强监管 完善制度

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黄金托管业务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

  • 明确黄金托管业务的资质要求,规范市场准入。
  • 加强对黄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督促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 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

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

对于已经发生“黄金托管”纠纷的投资者,建议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 尽快收集相关证据,

ST爱康被立案调查 股民维权或迎曙光

ST爱康(002610) 陷入财务困境,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股票面临退市风险。近日,证监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承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为股民维权注入了新的希望。

维权时间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ST爱康股民可在 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4月30日 收盘前买入并持有股票者,可以依法向公司维权索赔。

维权条件:

  1. 在法定期限内买入并持有ST爱康股票;
  2. 能提供完整的股票交易凭证;
  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维权流程:

  1. 股民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证券账户对账单、交易记录、身份证明等;
  2. 选择一家维权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3. 律师会指引股民完成后续的维权程序,包括参加听证、诉讼等。

维权金额计算:

ST爱康股民的损失金额一般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损失金额 = (买入价 - 卖出价) * 股票数量 + 应收股息

其中,买入价以投资人实际买入股票的价格为准,卖出价以投资人实际卖出股票的价格为准,应收股息以投资人持有股票期间所应收取的股息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股民应根据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以下为此次维权事件的最新进展:

  • 2024年6月12日, ST爱康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承慧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 2024年6月13日, 多家维权律师事务所发布维权公告,表示将代理ST爱康股民依法维权。

维权分析:

ST爱康被立案调查,为股民维权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根据以往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股民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但维权过程可能较长,需要投资者耐心等待。

投资者应理性维权,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甄别虚假信息,选择正规的维权渠道。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3 12:18:15,除非注明,否则均为速配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